托管项目一:达拉特旗宏珠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,厂区占地面积约300亩,建成两75吨锅炉,两台1.5万千瓦汽轮机,上网电价0.283元,承担达拉特旗树林召镇100万平的供热任务(卖热价格16.5元/吉焦)。
托管项目二:五原县宏珠环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鑫昌镇,厂区占地面积约600亩,建成三台130吨锅炉,二台2.5万千瓦发电机组,上网电价0.283元,承担五原县隆兴昌镇150万平米的供热任务(卖热价16.0/吉焦)。
现达拉特旗宏珠环保热电有限公司、五原县宏珠环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上一轮托管经营期即将到期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托管经营方,具体招标条件和办法如下:
一、经营主体: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,企业信用良好,实力雄厚,优先于热电联产方面和有收购意向的企业;
二、竞拍企业报名时,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,须一次性交纳200万元的保证金,未中标者一周内退还;如中标,保证金待合同到期并验收合格后退还;
三、托管费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,起拍价为300万元/年,每次竞价幅度为:20万元/次,上不封顶,择优录取,价高者获得的办法;
五、特别说明:该两热电厂均属于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资产,案件的资产处置工作不影响托管经营期内的正常生产经营,证件和手续有待进一步完善。新进入的经营者必须按规定承担上任托管经营方确认的代垫资金。托管经营者在托管经营过程须承担经营期国家政策性项目的实施,该新增项目将以折旧方式后计入代垫资金,但是代垫投资和集资参与人的债权不得抵顶保证金和承包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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